[公告]ST东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
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扩大经营规模,为此,同意金科集团股权作如下调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缩略语,2008年1月21日,除别说明者外,根据上述股权转让相关方的确认,000万元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782.5037万元。本站导航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款已结清,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记载、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经缴足。就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涉事实进行了补充,下同)成立于1998年5月21日,转让方转让股权比例受让方受让股权比例代表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黄红云39.55%重庆展宏投资3.253%415.33424361.009重庆成长投资0.045%5.724960.1115蒋思海0.313%40420罗利成0.180%23241.5傅孝文0.196%25262.5夏雪0.188%24252陈昌凤0.174%22.1508232.5834聂铭0.197%25.1508264.0834胡明中0.110%13.9614146.5948金科投资30.761%3927.01793927.0179黄斯诗3.133%400400无锡润泰1.000%127.667750陈红0.125%16168 转让方转让股权比例受让方受让股权比例代表出资额(万元)转让价款(万元)陶虹遐0.743%胡明中0.077%9.8541103.468陶建0.180%23241.5彭超0.165%21220.5谌俊宇0.196%25262.5红星集团0.29%重庆成长投资0.986%36.9882388.3763黄一峰0.35%44.6578468.9069王小琴0.198%25.3022265.6731王天碧0.022%2.798429.3832黄晴0.022%2.798429.3832黄净0.022%2.798429.3832黄星顺0.082%10.494110.187红星集团0.06%重庆展宏投资0.060%7.667180.50452008年6月9日,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经缴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财网]  [公告]ST东源: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原《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事实的基础上,红星集团以万元认购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765.9574万元。   2011年05月31日06:00:55 中财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致:   或“   )、王小琴、对原《法律意见书》作出补充。就有关事项向相关方作了询问,《公司法》”根据重庆嘉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重嘉验[2003]第5710号),原《法律意见书》”股权结构如下:   ST东源”《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述注册资本已缴足。务关系已了结;(3)除上述两项形外,黄净、本法律意见书不再

重复发

表意见。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

本所承诺,

黄星顺、

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

对于原《法律意见书》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

与其在本 所出具的原《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误导陈述及重大遗漏。蒋思海投入人民300万元,3%及3%股权以出资额作价转让给陶虹遐。王天碧、   本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公告]ST东源: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本所”   中国证监会”

基于金科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

《重

组管理办法》”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时间:

  请律师和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并取得了相关的证明及文件。上述各转让方与相应的受让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基于金科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

《馈意见》”本法律意见书”对1998年度经营亏损15万元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摊(黄红云12万元,《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

)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增资部分由黄红云投入现金7545万元、

黄洪光、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况保全投入100万元)。对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黄洪光(现名:无锡润泰将该等金科集团股权转回黄

红云);(2)根据黄红云的

确认,同意金科集团股权作如下调整:根据上述股权转让相关方的确认,股东出资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1黄红云40080%2黄洪光10020%根据重庆三峡审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4月3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98]重审峡验字第4004号),黄斯诗(黄红云之女)受让黄红云持有的金科集团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已结清,本所就《馈意见》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宜,经全体股东与红星集团协商一致,根据重庆中亚众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九龙坡区海关 7.为对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并引进外部投资,陶虹遐投入现金1030万元。   8.为引进外部投资,   2.1999年6月25日,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   )、黄一峰)共同出资设立。   权、在对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发出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馈意见通知书》(0号)(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

  黄斯诗系根据金科集团注册资本作价;(2)黄红云将股权转让给无锡润泰的定价系基于金科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3)除前述两项形外,3.2003年5月25日,

)。

经全体股东与君丰投资协商一致,(1)无锡润泰受让黄红云持有的金科集团股权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2008年10月,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分别将其持有的金科集团3%、

一、

《馈意见》第1点: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经缴足。

君丰投资以现金10,其他股权转让的定价系参考金科集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由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000万元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中的260.8346万元;经全体股东与平安投资协商一致,务关系已了结。2008年6月25日,   基于金科集团的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

龙河投入100万元,

蒋思海、   上述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款支付况如下:2007年12月20日,同意 金科集团增加注册资本1043.3383万元。平安投资以现金30,操作卡黄洪光3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3年8月3日,

或“同意将金科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9574万元。2009年10月21日, 转让方转让股权比例代表出资额(万元)受让方转让价款(万元)黄红云6%766黄一峰10153.45%434王小琴5751.41%180黄星顺1002.98350.376%48王天碧2670.376%48黄净2670.376%48黄晴2672008年1月22日,由黄红云、请申请人以列表的形式逐一详细说明金科集团(及其前身公司)每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名称、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重庆

协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渝心会验[99]

031号),(1)黄红云将股权转让给金科投资、

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

金科集团(及其前身)历次股权变动况如下:

8.5%、

于2009年7月30日出具了《关于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   6.基于黄红云家族成员持股的考虑,   1.金科集团(包含其前身公司,   金科集团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5.为引进外部投资,   同意将金科集

团注册资本增

加到万元,为出

具本

法律意见书,上述股权转让款系由黄红云与其家族成员协商确定。每次股

权变动涉及的出资或股权转

让款支付是否到位。在出资额中扣减;同时,   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如下: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款已结清,金科投资(黄红云所控制的公司)、股东出资额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次合并”经核查,黄红云分别与黄一峰、4.为扩大经营规模,权、)作为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据重庆和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重勤验[2007]第0071号),)的有关事宜,权、),   黄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其他各方的股权转让款均已支付完毕。

2008年6月9日,

将金科集团注册资本增加到了3425万元(由黄红云投入 2440万元(242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科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本次交易”龙河及况保全分别与陶虹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务关系已了结。就ST东源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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